依大眾捷運法第49條第1項,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同法第2項,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
2018年4月18日 星期三
2018年4月16日 星期一
賀 本校學生參加「107 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臺北市複賽」,榮獲佳績,將在4/30至新北市大觀國小參加決賽
賀 本校學生 楊傑愉、陳沛琦、蔡紹騏、林采穎、張偉恩、鄧少寧 以作品 「桌」住生命之美~世界任你「遊」 ,參加「107 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臺北市複賽」,榮獲第一名,感謝劉雅鳳師、豐佳燕師、游瑞菁師指導。
賀 本校學生 李鈺捷、張甄芝、梁巧意 以作品 校園真有型‧SIS 美感改造行動 參加「107 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臺北市複賽」,榮獲第二名,感謝豐佳燕師、劉雅鳳師、王郁婷師指導。
以上兩隊選手將在4月30日至新北市大觀國小參加決賽,預祝榮獲佳績。
也感謝準備複賽期間,校內許多主任、教師義務擔任評審,提供回饋跟建議,協助選手準備簡報跟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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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複賽頒獎 |
賀 本校學生 李鈺捷、張甄芝、梁巧意 以作品 校園真有型‧SIS 美感改造行動 參加「107 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臺北市複賽」,榮獲第二名,感謝豐佳燕師、劉雅鳳師、王郁婷師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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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複賽頒獎 |
以上兩隊選手將在4月30日至新北市大觀國小參加決賽,預祝榮獲佳績。
也感謝準備複賽期間,校內許多主任、教師義務擔任評審,提供回饋跟建議,協助選手準備簡報跟口試。
2018年4月2日 星期一
國語實小4月11日週三下午1330─1630辦理「scratch在中高年級的教學實例分享」研習
國語實小承辦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數位學習 智慧校園」國小第二群組研習
研習時間:107年4月11日週三下午1330─1630。
研習內容:scratch在中高年級的教學實例分享。
研習人數:32人,請逕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參加。
研習時間:107年4月11日週三下午1330─1630。
研習內容:scratch在中高年級的教學實例分享。
研習人數:32人,請逕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參加。
士林國小辦理臺北市中小學「數位學習 智慧校園」研習
為利推廣各類載具於領域教學應用,本校協助資訊聯盟第一群組中心學校士林國小,力邀教學專家分享行動學習之課程設計與教學心得辦理5場研習,場次內容如下:
(一)4月11日(星期三)天母國小圖書館:GG吧!數學
(二)4月11日(星期三)天母國小英語教室八:翻轉教英語
(三)4月26日(星期五)士林國小大辦公室:老狗新把戲(綜合)
(四)5月16日(星期三)天母國小音樂教室二:AIO的音樂教學
(五)5月16日(星期三)天母國小英語教室八:e起GG吧(綜合)
各場均為13時30分至16時30分,詳情請見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一)4月11日(星期三)天母國小圖書館:GG吧!數學
(二)4月11日(星期三)天母國小英語教室八:翻轉教英語
(三)4月26日(星期五)士林國小大辦公室:老狗新把戲(綜合)
(四)5月16日(星期三)天母國小音樂教室二:AIO的音樂教學
(五)5月16日(星期三)天母國小英語教室八:e起GG吧(綜合)
各場均為13時30分至16時30分,詳情請見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107年資訊科技與資源運用於教學設計研習班-Google教學應用
一、研習依據:本中心107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強化本市教師資訊運用新知,促進教師掌握資訊科技最新脈絡。
(二)Google Classroom教學平臺之相關應用。
(三)Google Site 新版協作平臺教學/班級網站製作在教育應用的未來發展。
三、研習對象: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
四、研習日期
(一)第一期:107年4月17日(星期二)
(二)第二期:107年4月19日(星期四)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4月9日(星期一)止。
六、研習人數:每期60人。
七、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八、研習課程:(課程講座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日期
|
時間
|
節數
|
課程名稱
|
課程內容
|
講座
|
4/17
(二)
4/19
(四)
|
9:00-9:50
|
1
|
運算思維與程式設計體驗課程
|
1.
何謂運算思維
2.
程式設計課程體驗
3.
插電/不插電課程
|
主講座:
林裕勝 校長
(日新國小)
助講座:
待聘
|
10:00-11:50
|
2
|
Google
Classroom 教學平臺教學應用
|
1.
Google Classroom基本操作
2.
運用Classroom上課/加入課程
3.
指定作業/活動
4.
作業評分
|
||
12:00-13:30
|
午餐休息
|
||||
13:30-14:20
|
1
|
Google
小組雲端硬碟之實務應用
|
1.
Google 文件、簡報、試算表線上編輯與協作
2.
共備社群小組雲端硬碟之運用
3.
文件版本控制與自動備份
|
||
14:30-16:10
|
2
|
Google
Site 新版協作平臺教學/班級網站製作
|
1.
新版Google Site協作平臺建立RWD行動閱讀版面網站
2.
協作平臺進階功能實作與運用
3.
實作教學網站
4.
實作班級網站
|
九、研習方式:講授、操作體驗。
十、報名方式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 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因應課程需求,請研習員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需有裝 Google Chrome 瀏覽器)或平板電腦及充電線。
(二) 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三) 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敬請配合。
(四) 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五) 為珍惜教育資源,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三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六) 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七) 本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非每日均有專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或本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最新消息,或電洽輔導組:02-2861-6942轉221。
十二、 研習時數:每期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
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
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三、 聯絡方式:謝承晏代理組員,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6,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Yen29596@gmail.com
2018年3月29日 星期四
107 年「臺北酷課雲感謝祭」700 萬、777 萬人次獎勵計畫
壹、依據:臺北酷課雲推廣計畫
貳、 目的
一、 鼓勵本市學生善加利用臺北酷課雲平臺服務,以本平臺獲取學習資源並進行自主學習及線上互動學習。
二、 藉由活動之辦理,加強推廣本平臺並精進本平臺之服務。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肆、 活動對象:臺北酷課雲具學生身分綁定之會員
伍、 活動及獎勵內容
一、使用者請至臺北酷課雲首頁(http://cooc.tp.edu.tw)登入具有學生身分綁定之臺北酷課雲帳號,並至酷課學園網路學校或酷課學習訂閱(加入)3 門課程,始能參與本活動(使用者於登入後右上角會顯示姓名及身分,如:OOO學生)。
二、酷課雲首頁人次達 700 萬(首頁瀏覽人次顯示 7000000)及 777 萬(首頁瀏覽人次顯示 7770000)人次(含)後,經系統判定並由主辦單位確認具上述資格之使用者身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各第 1 位登入者即可各獲贈 iPad 乙臺。
陸、 注意事項:
一、本市學生如有帳號申請及與校務行政系統綁定之相關問題,可先至https://goo.gl/m9Sbb2 觀看課程說明,或逕洽所屬學校資訊組。
二、活動辦理單位保留修改活動細節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柒、 活 動 得 獎 名 單 將 於 活 動 結 束 後 公 告 於 臺 北 酷 課 雲 平 臺(http://cooc.tp.edu.tw)首頁及臺北酷課雲官方 LINE(LINE ID:@cooc)。
捌、 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02)2753-5316分機 247。
貳、 目的
一、 鼓勵本市學生善加利用臺北酷課雲平臺服務,以本平臺獲取學習資源並進行自主學習及線上互動學習。
二、 藉由活動之辦理,加強推廣本平臺並精進本平臺之服務。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肆、 活動對象:臺北酷課雲具學生身分綁定之會員
伍、 活動及獎勵內容
一、使用者請至臺北酷課雲首頁(http://cooc.tp.edu.tw)登入具有學生身分綁定之臺北酷課雲帳號,並至酷課學園網路學校或酷課學習訂閱(加入)3 門課程,始能參與本活動(使用者於登入後右上角會顯示姓名及身分,如:OOO學生)。
二、酷課雲首頁人次達 700 萬(首頁瀏覽人次顯示 7000000)及 777 萬(首頁瀏覽人次顯示 7770000)人次(含)後,經系統判定並由主辦單位確認具上述資格之使用者身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各第 1 位登入者即可各獲贈 iPad 乙臺。
陸、 注意事項:
一、本市學生如有帳號申請及與校務行政系統綁定之相關問題,可先至https://goo.gl/m9Sbb2 觀看課程說明,或逕洽所屬學校資訊組。
二、活動辦理單位保留修改活動細節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柒、 活 動 得 獎 名 單 將 於 活 動 結 束 後 公 告 於 臺 北 酷 課 雲 平 臺(http://cooc.tp.edu.tw)首頁及臺北酷課雲官方 LINE(LINE ID:@cooc)。
捌、 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電洽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02)2753-5316分機 247。
2018年3月19日 星期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持續推動建築物「光纖入戶」政策
為持續推動行政院核定之「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光纖入戶政策,以滿足民眾寬頻上網之需求,NCC業將光纖列入一定規模以上新建築物建造時必備電信線路之一,據以推動建築物電信設備寬頻化。
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第9條第3項規定(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589&law_sn=867&sn_f=2450),公有建築物、集合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使用類別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休閒、文教類』或『辦公、服務類』等之新建建築物,應設置光纜相關設施。
另為配合該政策之目標,復修正發布「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600&law_sn=1279&sn_f=2547),將光纖相關設計、施工及測試技術列入規範。
新建建築物屬上開需引進光纜者,起造人應規劃相關光纜設備及空間,並於申報開工前,將電信設備及相關設計圖送至NCC審查,設置完成後送NCC審驗(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審驗業務,NCC已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經審驗合格,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始得提供起造人或所有人申請之電信服務。
落實及完備建築物電信設備「光纖入戶」之政策目標,將保障民眾通訊傳播品質,進而促進我國光纖網路到戶普及發展,亦是建構數位生活及智慧建築之基礎。
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第9條第3項規定(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589&law_sn=867&sn_f=2450),公有建築物、集合住宅,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使用類別為公共集會類、商業類、『休閒、文教類』或『辦公、服務類』等之新建建築物,應設置光纜相關設施。
另為配合該政策之目標,復修正發布「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http://www.ncc.gov.tw/chinese/law_detail.aspx?site_content_sn=3600&law_sn=1279&sn_f=2547),將光纖相關設計、施工及測試技術列入規範。
新建建築物屬上開需引進光纜者,起造人應規劃相關光纜設備及空間,並於申報開工前,將電信設備及相關設計圖送至NCC審查,設置完成後送NCC審驗(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審驗業務,NCC已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經審驗合格,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始得提供起造人或所有人申請之電信服務。
落實及完備建築物電信設備「光纖入戶」之政策目標,將保障民眾通訊傳播品質,進而促進我國光纖網路到戶普及發展,亦是建構數位生活及智慧建築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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