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國小教師科技創客課程研習實施計畫
一、 研習依據:依據本中心110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 研習目標:配合108課綱之實施,推動本市國小創新自造教育課程發展,以培養本市國小創新自造教育的師資,並多元化教師教學。
三、 辦理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 研習對象:臺北市國民小學教師。
五、 研習人數:30人。
六、 研習日期:110年3月25日(星期四)。
七、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3月15日(星期一)截止。
八、 研習地點:幸安國民小學校史中心(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22號)。
九、 研習課程(課程若有更動以網路公布為準)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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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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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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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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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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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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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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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發明家~
雷切鑰匙圈、書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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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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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座:
幸安國小林冠廷主任
助講座:
幸安國小林威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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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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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LOMA雷切溫度科技小屋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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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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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座:
幸安國小林威廷老師
助講座:
幸安國小張嘉雲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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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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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程式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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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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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座:
幸安國小林威廷老師
助講座:
幸安國小林冠廷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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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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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聯網夜燈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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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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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講座:
幸安國小林威廷老師
助講座:
幸安國小林冠廷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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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研習方式:講授及實作。
十一、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十二、 注意事項
(一)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主動聯繫告知。研習期間請務必佩戴口罩,未戴口罩將無法入場。
(二) 本研習依照報名順序錄取(學校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三) 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本中心不接受「現場報名」,以免影響講義、餐食等行政作業。
(四) 完成報名程序後,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據以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記。
(五) 經報名錄取人員不得無故缺席,如無故不出席亦未請假累計達3次者,將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上暫停該員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3個月。
(六) 本研習係外辦於幸安國民小學,恕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其交通方式如下:
1、公車:仁愛新生路口:37、72、211、214、226、254、261、263、270、280、290、311、505、630、642、643、651、665、668、675、676、680。
2、捷運:板南線:捷運忠孝新生站6號出口。淡水信義線:大安森林公園站1、6號出口。
(七) 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及協助者,請事前洽承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十三、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1小時)者,不給予研習時數。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十四、 聯絡方式:洪源泰研究教師,電話:2861-6942轉211,傳真:2861-6702,
電子信箱:mikeyhung@mail.taipei.gov.tw。
十五、 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六、 其 他:本實施計畫陳奉本中心主任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