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4日 星期一

宣導應屆畢業生數位學生證使用期限說明

一、本局發行之數位學生證結合悠遊卡功能,學生可持數位學生證搭乘臺北市公共運輸工具,並享有學生票價優惠。

二、105學年畢業生於106年6月份畢業,升學後新生數位學生證於9月起陸續發放,為避免學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無數位學生證使用之空窗期,援例畢業生可持原數位學生證以優惠票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效期限至106年10月31日止,之後將改以普通票費率扣款。

三、於新舊數位學生證換發過渡期間,高中職新生可持國中數位學生證、國中新生可持國小數位學生證搭乘公車一事,已函知相關公車業者,請學校加強宣導,讓學生及學生家長確實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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