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103 學年度國中小網路競賽─網路閱讀心得寫作比賽實施計畫
北市教資字第10431448600號函
壹、目的
一、瞭解本市國中小推動資訊教育之成效。
二、培養國中小學生利用網路進行線上閱讀、寫作及創作思考等能力。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以下簡稱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南港區玉成國民小學。
參、參賽對象
一、國中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學生。各校推薦至多3名代表參加決賽。
二、國小中年級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年級學生。各校推薦至多5名代表參加決賽。
三、國小高年級組: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各校推薦至多5名代表參加決賽。
肆、報名
一、報名期間:104 年3 月 2日(星期一)起至3 月13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
(一)各校承辦人員在報名期間內統一至「臺北市教育局網路競賽系統」(以下簡稱活動網站)為學生辦理報名參加決賽。網址 http://contest.tp.edu.tw。(如有報名系統問題,請洽教育局資訊教育科謝瑞芝小姐)
(二)各校報名帳號:
國小:a + 統計代碼(例如 a300000)。 國中:b + 統計代碼(例如 b300000)。
各校密碼:同報名帳號,請於首次登入後自行修改密碼。
(三)報名時間截止後,將於次一工作日活動網站及玉成國小網站公布參賽學校及
參賽學生編號。
(四)每位參賽學生之指導老師,至多 2 名。
伍、競賽內容
一、初賽:初賽由各校校內自行舉辦。
二、決賽及總決賽:由教育局委請承辦單位辦理總決賽,決賽於各校校內進行,並由各組分別選出前30名參加總決賽。
三、時間
(一)決賽:104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
(二)總決賽:
1.國小中、高年級組(各 30 名):104 年 4 月30 日(星期四) 上午9時30分至
中午12時。
2.國中組(30 名):104 年 4 月3 0 日(星期四) 下 午 1時30分至下午4時。
四、地點
(一)決賽地點:於各校校內電腦教室進行。
(二)總決賽地點:於承辦單位玉成國小 3 樓電腦教室進行。
五、寫作格式
(一)針對承辦單位於決賽及總決賽當日公布之文章開頭,上網搜尋出整篇文章的內容,於答案卷中寫出該篇文章的名稱及作者,及搜尋到該篇文章的網址(可1個或多個網址),再依據閱讀後所得到的心得,訂定出作文的題目後開始撰寫。(題型範例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
(二)請使用 MS Word
或Writer等文書處理軟體寫作,字體為標楷體14pt,同時為保持文章格式完整性,請將檔案格式儲存成 PDF 格式。
(三)文章內注意不可出現參賽學校或參賽學生姓名,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四)請依比賽提供之答案卷檔作答,檔名以參賽學生編號存檔上傳(編號將於報名截止後公布)。
(五)請勿加入美編及圖檔,以清楚易讀為原則。
(六)以上各項規定,如未依規定執行,承辦單位得酌予扣分。
六、競賽方式
(一)承辦單位統計各校報名資料後會給予每位學生參賽學生編號,並在報名截止後次一工作日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及玉成國小網站(http://www.yhes.tp.edu.tw),以此編號為參賽學生作品之檔案名稱。
(二)承辦單位將於決賽前10分鐘將題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
tw/),總決賽將於活動現場公布競賽題目,並於競賽結束後將題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
tw/),總決賽將於活動現場公布競賽題目,並於競賽結束後將題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contest.tp.edu.tw/)。
(三)參賽學生需於決賽規定時間內完成寫作,儲存檔案後,由各校承辦人員使用各校報名帳號及密碼登入活動網站後上傳檔案,並確認檔案是否完整及正確。若無法上傳時請上傳至ftp://163.21.209.135,檔案格式與命名方式均與上述相同,帳號為 contest,密碼同帳號。(僅比賽時間開放)
(四)作品上傳截止時間為該組競賽時間結束後10分鐘(時間以競賽網站主機為準),請把握時間傳送,重複上傳將會覆蓋已上傳檔案,以最後回傳之檔案為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回傳之作品將喪失決賽資格。
(五)比賽當日如發生網路斷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上傳作品之情形,各校承辦人員應當日立即與承辦單位聯繫,再決定是否延長上傳時間或以其他方式回傳。
緊急聯絡電話:玉成國小
資訊組 應岳良 02-27836049 分機 124。
(六)決賽及總決賽比賽期間內,禁止在比賽地點使用筆記型電腦(含PDA)、手機、記憶卡、隨身碟等儲存裝置,並禁止使用LINE、Skype、Googletalk、yahoo
即時通、E-mail、聊天室、facebook、線上討論區等及其它足以即時聯絡方式網站或程式,與其他人通訊聯絡,一經發現將喪失比賽資格。
陸、作品評審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評選出優勝作品。
二、評分標準
(一)文章架構 20﹪。
(二)語彙修辭 30﹪。
(三)內容充實性 40﹪。
(四)搜尋資料來源網址及正確性 10﹪。
柒、獎勵辦法
一、初賽:由各校訂定獎勵實施計畫辦理,如有辦理初賽者,各校承辦人員得敍嘉獎乙次。
二、總決賽
(一)國中組: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入選若干名。
(二)國小中年級組:特優 1 名、優等 3 名、佳作 5 名、入選若干名。
(三)國小高年級組:特優 1 名、優等 3名、佳作5名、入選若干名。
(四)以上獎項評審團得依報名狀況與各組錄取情形作調整增刪,
並依比賽內容、規則及比賽成績決定錄取之名額及名次。
三、得獎學生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以資鼓勵;特優、優等、佳作學生另頒發獎品。
(特優 1500 元、優等 1200 元、佳作 800 元等值獎品)
四、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核予敘獎並頒發獎狀。敘獎額度為:
特優者及優等者嘉獎二次、佳作及入選者嘉獎乙次(同一指導老師,以擇優敘獎、不重複敘獎為原則)。
五、本活動相關承辦人員於活動結束後,由教育局統一給予敘獎鼓勵。
捌、聯絡人
一、主辦單位聯絡人:教育局資訊教育科
謝瑞芝小姐
電話:02-2733-1838轉18
傳真:02-2732-8484
二、承辦單位聯絡人:玉成國小資訊組 應岳良 電話:02-27836049 轉124
傳真:02-27881299
玖、經費需求
一、初賽活動由各校校內相關經費支應。
二、決賽與總決賽活動由承辦單位相關經費支應。
拾、其他
一、本實施計畫若有補充事項,將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請參賽學校上網查詢。
二、凡得獎作品之版權屬於教育局擁有,教育局擁有複製、公布、發行之權利。得獎作品經公布後,若違反智慧財產權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獎品。
三、上網報名後需將報名資料列印並經指導老師簽名及校長核章後逕送承辦單位,一旦經報名確認後不得更改參賽者及指導老師。
拾壹、本計畫經教育局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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