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9日 星期二

學生悠遊卡記名宣導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將自103年12月15日起,正式發行新一代學生票悠遊卡,新一代學生票悠遊卡一律需完成記名及靠卡設定,始可享有學生優惠票價(1人限申請1卡),惟持有數位學生證者至多可再申辦1張新一代學生票悠遊卡。

新一代學生悠遊卡於首次刷卡搭乘公車之日起,享有20日學生票乘車優惠,逾期未完成記名程序以普通票計價,爰請學生於購卡後5日內申請記名,並於收到簡訊通知後至指定地點(超商(7-ELEVEN、全家、萊爾富及OK)、台北捷運站服務櫃台、捷運站悠遊卡公司自設自動加值機、悠遊卡客服中心)靠卡操作設定完成優惠效期設定,以避免因申請或審查作業等因素,影響自身權益。

104年10月31日起,原無記名之學生悠遊卡(押金制學生悠遊卡)及未記名之晶片學生悠遊卡自動轉為普通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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